我省“太阳能屋顶”一年节约标煤3.6万吨

发布日期:2009-12-13 15:56: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实施“太阳能屋顶”工程3年,一年可节约标准煤3.6万吨。

  从2007年起,山东财政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了“太阳能屋顶”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消费者的方式,对省内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省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给予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额30%—50%的财政补贴。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皇明、力诺和桑乐3家供货商。

  3年来,省财政共筹措资金1.09亿元,拉动社会投资2.67亿元,支持了132家宾馆、34所高校、17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06所基础教育学校推广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目前,通过“太阳能屋顶”工程,全省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20.15万平方米,日产热水1.27万吨,年可节约标准煤3.6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推广利用力度,今后我省将更加注重突出公益性,适时调整财政补贴范围,在加大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逐渐扩大财政补贴范围,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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