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86112/2009-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09-07-08 04:10:30

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级酒家酒店年检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 07- 08 04: 10: 30 信息来源:

 

各市流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 13391­2000)和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补充规定》(评委会字〔20038)要求,确定从200971日起,对获得国家级酒家酒店资格的企业进行年检和复评(参加复评企业不再参加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安排

(一)年检范围

20086月以前,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统一正式公告的国家级酒家酒店企业。

(二)年检方式

1、年检工作由省评委会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流通运行调节处)会同各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按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 13391­2000)要求,对照《国家级酒家酒店年检达标评定评分细则》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填写打分表。在此基础上,提出年检自查报告。

2、省评委会办公室和市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对曾发生消费投诉或经营亏损等突出问题的企业,组织必要的现场复核或暗访。

3、年检不收取费用,需要进行现场复核或暗访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全国评委会《关于下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评委会字〔20068号)执行。

4、参加年检的企业须登录“国家级酒家酒店网”,进入“用户专区”进行登记注册,在网上填报《年检信息反馈表》。

(三)年检内容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企业一年来的经营业绩(营业收入增长,新的经营服务方式,新菜品研发等方面的成绩)

3、顾客满意情况分析;

4、对照《国家级酒家年检达标评定评分细则》要求,对菜点质量、服务质量以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清洁卫生等情况逐项进行打分评定;

5、企业经营情况(近几年的销售额,税收,从业人员等)。

(四)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1、《年检信息反馈表》;

2、《国家级酒家酒店证书》原件;

3、企业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年检自查报告书”(内容应包括:企业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典型做法、突出存在问题以及新年度发展目标等);

4、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等;

5、企业加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的《国家级酒家酒店年检达标评定评分细则》自查打分汇总表。

上述材料,除12项需上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外,其它由市流通主管部门查验并备案,电子版材料从国家级酒家酒店网下载(http://www.rrank.com)。

(五)时间安排

1、年检工作自20097110日。

2、各市主管部门要根据年检工作部署,组织安排好本地国家级酒家酒店的年检工作。

    3、各市主管部门于2009710前,将本市年检工作情况及企业年检需提交的材料汇总后,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六)年检结果

1、对年检合格的企业,由省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在企业的《国家级酒家酒店证书》上签署年检“合格”意见并盖章。

2、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或年检整改后仍没有通过的企业,将不再保留国家级酒家酒店资格,省评委会办公室将建议全国评委会将收回其证书、牌匾,并在“国家级酒家酒店网”上予以公示。

二、复评工作安排

(一)复评范围

20051231以前,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统一正式公告的国家级酒家酒店企业。

(二)复评方式

1、 复评工作由省评委会办公室、市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时间应不少于初次评审的三分之二评审的时间。

2、各国家级酒家酒店企业按要认真填写《国家级酒家酒店复评申请报告》后报送到所在市的等级评定机构。

(三)复评内容

对照国家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 13391­2000)和《国家级酒家酒店达标评定评分细则》要求,对企业设备设施、服务质量、菜点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清洁卫生等项目逐项打分进行重新评定。

(四)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卫生《许可证》;

5、 卫生等级证书;

6、 工作人员《健康证》;

7、 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意见书》或年检《合格证明》文件;

8、 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报告(如电梯、锅炉等,应提供近期的检验报告);

9、 环保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污水排放,噪音排放,泔水等废弃物排放,烟尘排放,应提供近期的检验报告);

10、 企业获奖证书(包括省部级以上近二年的综合性先进证书,省部级以上机构认可的名菜名点证书);

11、 企业领导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培训经历的证书、职称证书);

12、 近期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如:餐具、食品、个人卫生等);

13、 技术职称证明应包括特种工种、厨师、服务员等;

14、 企业平面图;

15、 全部质量管理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16、 企业日常的检查记录、培训员工记录、员工花名册等。

上述材料,评审组须现场审验原件,其中111项报送全国和省评委会办公室,其它文件各市流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备案,电子版材料从国家级酒家酒店网下载(http://www.rrank.com)。

(五)时间安排

1、复评工作自20097115日。

2、各市主管部门2009715前,将企业复查须提交的材料汇总后,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

3、省评委会办公室对复查结果进行审定并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

    4、各市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时间安排,组织好国家级酒家酒店的复评准备工作。

(六)复评结果

1、符合相应等级规定的,继续保留其等级资格;

2、有不符合项的,待整改检查验证有效后,再确定保留其等级资格;

3、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复查的或在依法经营以及现场打分等方面有严重不符合项的,整改检查验证仍不合格的,将不再保留国家级酒家酒店资格,省评委会办公室将建议全国评委会收回其证书、牌匾,并在“国家级酒家酒店网”上予以公示;

4、复查合格的,由省评委会办公室上报全国评委会,全国评委会将重新予以公告并核发新的“国家级酒家酒店证书”。

(七)复评费用

复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全国评委会《关于下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评委会字〔200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省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毕 

电话(传真):0531-86902063

电子信箱:ltyxtjc@163.com

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焦 勇   王京红

电 话:010-68391809 68391850

传 真:010-68391809

  址:http://www.rrank.com

 

附件一:1、2008年国家级酒家酒店复评企业名单

附件二:2、2009年度国家级酒家酒店年检信息反馈表

附件三: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酒家复评申请报告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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