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1-27 17:07:30
在过去的一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密围绕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查找、分析影响和制约中心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新的一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创建和谐中心,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以领导班子为重点,提高中心整体执行力。通过做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等阶段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心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先锋带头作用。同时,注意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多次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凡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合理。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抓集中采购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了采购中心职责流程办法汇编,涵盖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责、岗位职责、中心业务流程及各科室业务流程、9个管理暂行办法。抓机制建设,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10多项具体操作制度。抓自身建设,制定并印发济南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工作制度等15个制度。抓动态管理,对采购流程和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政府集中采购中发现的问题及好的做法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出台相应的制度办法。通过督查制,中心对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督查。
以提高“七种能力”为重点,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中心在2009年开展了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提高“七种能力”的要求,即采购业务应知应会能力、与采购当事人的交流沟通能力、项目协作采购能力、破解问题的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项目组织评审的驾驭能力、应对商业贿赂的防范能力。全体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将队伍的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积极防范不廉洁行为发生。
以规范操作为重点,切实做好内部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将精细化采购理念渗透到整个采购业务流程中,确保采购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有序。所谓规范,就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不越权,不失位。因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以《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为准绳,严格按法规办事,用法律法规来规范采购过程中的每一个行为。政府采购流程是一个整体,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才能保证整个采购流程规范,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破坏整体的规范性。中心对采购流程中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文件的编制、抽取专家的保密性、开评标现场的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等关键敏感环节抓牢抓实,时刻绷紧规范操作这个弦。
建设学习型队伍,打造高绩效团队。抓好政治学习,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雷打不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廉政教育,注重抓好经常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中心与工作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警示性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依法采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提升了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素质。
学习培训常态化,夯实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能力基础。他们把业务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针对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流程不断加强岗位培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练什么,同时除了让全体工作人员在精通本职工作外,还要积极熟悉其他业务知识,配合AB角制度,争做“业务多面手”。加强团队建设,发挥整体力量,重点提升执行力。中心将团队建设贯穿于整个队伍建设中,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岗位练兵经常化,夯实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基础。他们将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在各种活动中锻炼队伍的实践能力,检验队伍建设的效果。以互相学习目的,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互相观摩,查找对方身上的优缺点来反省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