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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0-27 17:28:30
自 2010年1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大幅度上调,最高置换金额达到1.8万元新政出台后,青岛市办理以旧换新的车主人数明显增多。截至10月中旬,已接受办理汽车以旧换新业务量达到 4936 台,发放补贴资金 7819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项优惠政策将在2010年12月31日结束。
2009年,国家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车主给予经济补贴。报废“黄标车”最高补贴 1.8万元,报废老旧汽车的最高补贴 1.3万元。按照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0年12月31 日结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最终受理期限到2011年1月31日截止。青岛市环保局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您驾驶的车辆符合以旧换新政策要求,请及时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以旧换新手续,避免到年底扎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