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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2-28 14:25:30
国家统计局日前最新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对此,业内人士提出质疑,认为统计数据和居民感受之间存在太大差距。
公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去年全国房价在经历了连续半年下降后,从6月份开始上涨,在最后一个月达到最高峰。统计显示,去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期上涨7.8%,涨幅创下17个月以来新高。
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此前称,“去年1至11月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为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国家统计局公报的全年1.5%的房价涨幅显然低于不少人的实际感受。“每月涨1.5%差不多”、“是上涨1.5倍吧”、“才涨了1.5%,看来买房的收益不如存定期”……不少网友对此消息发表评论,还质疑统计局的这一公报是一则“玩笑”。济南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房地产价格发烧到什么程度?每个人都会有切身体会。不论城市乡村,也不论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那房价像是脱缰的野马,一发而不可收。房价高是一个事实,如果说老百姓凭的是直观感觉的话,统计局则凭的是定量分析、精确计算。可是,算来算去只涨了1.5%,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1.5%的数据是否合理?信立怡高策研中心经理李臻认为,得出这一数据可能是因为去年房价的涨幅有多种版本,算法不同,运算规则有异,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再者全年数据与月度数据相比,时间周期变长,2008年房价在年中达到高位,此后涨势放慢,到2009年初开始负增长,2009年7月起转为正增长,因此,从全年数据来看,月度数据被摊平,总体涨势肯定不像去年12月与去年1月相比那么强烈。
李臻建议,消费者应该参考的是去年12月份的同比数据,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期上涨7.8%,这一数字更说明问题。“2008年12月份济南市区在售商品房均价为6238元,2009年12月份均价涨为 8481元,同比增长35.9%,是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期涨幅7.8%的4.6倍,济南房价的涨幅惊人。”李臻说。
“数据是70个大中城市的总体表现,而不单纯是北京、上海或者某一个地区的数据,因此就平均数而言,各地的数据也都被相对拉平,在济南,中心区与长清区的房价水平也高低有别,因此不同地区的人对房价上涨的感受自然不一样。”阳光100客户总监陶晓智表示,房价作为相关部门制定楼市调控数据的关键数据,对于真实性要求很高,他认为国家统计局可以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以打消公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