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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11 17:40:30
近日,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克一行来我省就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我省加强战略合作进行考察。我委郭述禹主任、杨国良副主任会见了赵克一行,就山东与秦皇岛港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济运行局负责同志及鲁能物资集团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河北港口集团是在原秦皇岛港务集团基础上组建的河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拥有生产泊位49个,年设计通过能力2.56亿吨,年输出煤炭占全国沿海港口煤炭下水总量的近50%,在山东煤炭供应保障中也占有重要战略地位。3月10日至11日,王军民副省长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厅、煤炭局、各大发电公司和龙矿集团负责人一行二十余人走访考察了秦皇岛港,就巩固和深化山东与秦皇岛港煤炭供应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秦皇岛港优势,增加我省下水煤调运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经信委按照王军民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积极与河北港口集团搞好工作衔接,落实海运煤组织调运情况,并负责起草了《山东省与秦皇岛港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
座谈会上,经济运行局邱青森局长向河北客人介绍了当前我省经济运行及煤电运供需情况,并就《山东省与秦皇岛港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有关内容做了说明。委领导对赵克副总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河北港口集团及秦皇岛港多年来对我省能源保障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就进一步推进山东省与河北港口集团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巩固和深化山东与秦皇岛港煤炭供应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提出了意见。
赵克在座谈中表示,山东是全国经济大省,也是重要的煤炭调入省份,与秦皇岛港隔海相望,他们十分重视拓展山东的市场,希望不断加强与山东省有关企业和单位的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对山东电煤调运工作要继续给予优先保证,应急情况下让山东的电煤船泊实行优先靠泊、优先装运,对山东企业省外自有煤矿通过秦皇岛港下水中转提供便利条件。秦皇岛港十分赞同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巩固和推进双方的合作关系。双方表示,《山东省与秦皇岛港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修改完善后,将在近期组织正式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