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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31 21:56:30
为进一步落实3月10日王军民副省长走访考察河北港口集团时双方达成的共识,全面加强我省与河北港口集团电煤供应战略合作,5月28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述禹,副巡视员王万良,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王海洋,河北省国资委副巡视员李光,河北港口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黄建华,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甄新生,集团副总经理、秦港股份副董事长赵克等集团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甄新生主持签约仪式。
协议约定,山东省与河北港口集团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电煤运输战略合作关系。山东省支持和鼓励在山东省的发电企业组织煤源在河北港口集团所属港区装运,配合相关河北港口集团各分子公司提高煤炭中转效率。在河北港口集团所属港区电煤积压亟待疏港时,山东省支持并协调山东发电企业,配合河北港口集团做好电煤疏港工作。河北港口集团同意鲁能集团代表山东省具体负责电煤中转、保供事宜,并同意在其有临时或特殊业务需求时,会同相关分、子公司直接协调处理。在山东省电煤供应有紧急需求时,对需要应急调运的电煤船舶,执行优先靠泊保运作业。双方还约定,建立定期保供例会制度、信息沟通机制和互访机制。山东省明确由山东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和鲁能集团为联络部门,河北港口集团明确运行管理部为联络部门。
山东省经信委郭述禹主任在致辞中指出,河北港口集团是特大型现代化企业,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散货港口运输企业,煤炭运输占全国沿海港口下水煤炭的一半以上,在全国煤炭供应保障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地位。近年来,山东通过秦皇岛等港口的海运电煤调运量逐年增加,河北港口集团在煤炭运输上给予我省很大支持,有力地保障了我省部分主力电厂和重点企业的煤炭需求。这次签订电煤中转保障协议,必将为山东与河北两省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发展,提供一个窗口和良好机会,为山东企业和河北港口集团的合作拓展更加广阔的空间。郭主任表示,协议签订后,山东方面将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积极推进与河北港口集团的战略合作。一是山东经信委、有关企业与河北港口集团保持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加深合作关系。二是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即将到来,希望河北港口集团对我省电煤供应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山东有关企业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迎峰度夏的电力需求。三是山东方面大力支持河北港口集团开拓山东市场,努力为河北港口集团的发展搞好服务,实现山东企业和河北港口集团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建华对山东考察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表示,河北港口集团将全面落实《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内容,并以这次合作协议为新的起点,秉承服务至上、与货主用户通力合作的一贯作风,加强与山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全力以赴、优先组织,在储煤场地、泊位使用、煤炭进出港等方面为山东电煤提供便利条件。在应急情况下,对山东的电煤船泊实行优先靠泊、优先装运,保证电煤周转,确保万无一失,为山东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保障。
王海洋、李光分别代表河北省工信厅、国资委,对山东与河北港口集团电煤中转保障合作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并表示将切实发挥好自身职能,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全力支持山东省与河北省及港口集团的战略合作,保障山东电煤需求。
签约仪式前,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建华会见了山东考察团一行,并进行了座谈。山东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交通与物流处主要负责人,鲁能物资集团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