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车船税新标准元旦起执行

发布日期:2011-12-31 17:33: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前,山东省车船税新标准正式公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旧标准相比,新的车船税划分档次更细,小排量汽车比以前缴税少很多,而大排量汽车则增长数倍之多。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新的车船税可能会刺激小排量汽车的销量,但对于大排量汽车销量来说则影响甚微。

  此次新的车船税缴纳标准,最大的亮点是核载9人(含)以下的乘用车划分为七个档次。根据汽车排量的不同,车船税的年缴纳税额从240元至4500元不等,最大相差将近18倍。

  这次车船税新标准着重于对小排量汽车的“照顾”。根据新规定,1.0升(含)以下的汽车税额为240元,而1.0-1.6升(含)的汽车则为360元,这两个档次同以往相比,有大幅度的减少,而1.6-2.0升(含)的汽车为420元,基本维持在原来的标准。汽车排量越大,缴纳的税额也就越高。最明显的是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从1800元至4500元不等,有的几乎是原来的10倍。

  据悉,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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