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以工业企业预警机制促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1-04-28 16:41: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加强企业经营风险控制,沂水县立足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建立了工业企业预警机制。工业企业预警机制实施一年以来,有效的防范了企业金融和管理风险,提高了监管绩效水平,理顺了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的关系,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出台了《沂水县工业企业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预警调度,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综合防控。成立了由县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业企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预警联席会议召集人,经信、财税、宣传、人民银行、工商、法院、审计、环保、质监、供电等部门为预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工业企业预警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按照职责分工,将企业产权或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环保、信访、媒体曝光、产品质量等重要预警指标分配到各成员单位,按月调度收集后上报预警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对调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预警情况和结果职责部门共享。

  及时预警调度,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对出现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个月下滑、贷款逾期和诉讼案件等问题达到一定程度的企业,进行分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设立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三个等级,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预警工作并按照《沂水县工业企业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分级预警。2010年,首批纳入预警的453户企业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意逃废债务,信贷资产风险等影响企业生产的事件,2011年,沂水县继续将新口径调度的36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工业企业预警范围。截止2月末,预警联席会共实施5次一级预警,7次二级预警。其中涉及安全事故的企业1户,涉及金融纠纷、借贷纠纷企业8户11次。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银企风险。

  整改问题企业,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涉及安全事故的企业严令其整改,切实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防范意识,并对该企业进一步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涉及金融纠纷的企业,在做出预警结果后,有针对性的督导企业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帮助协调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改善企业还款境况;对及时还款的企业,予以降低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问题但整改无效的企业,建议银行拒贷,并依法进入破产程序。2010年以来,沂水县金融机构根据共享的预警结果,对预警企业“已批未贷”贷款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其中3笔贷款采取了缓贷或拒贷,及时消除了金融风险隐患,预警结果成为沂水县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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