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家企业的7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得到国家认可

发布日期:2012-02-13 16:18: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简本)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232号),确定了包括区域、园区和企业3个层面、14个种类的60个国家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我省有7家企业的7个典型模式入选,分别是:青岛新天地的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山东新汶矿业的大型煤矿集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山东莱钢的钢铁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山东鲁北化工的多产业共生紧密型化工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山东泉林纸业的清洁型草浆造纸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济南复强动力的汽车零部件再制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青岛天盾的轮胎翻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十一五”以来,我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扶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组织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积极培育省级循环经济型城市、园区和企业,在城市、园区、企业等不同层面涌现出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单位,示范试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就,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重大突破。

下一步,我省将抓住宣传推广典型模式的有利契机,进一步调动各行业、各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借鉴其他模式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培育、挖掘并总结归纳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循环经济取得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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