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调结构齐鲁周边行 苏州:姑苏城外乡亦城

发布日期:2013-05-14 18:27: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南水乡,何处是乡,何处是城?

  苏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在消失:90%的农民已实现稳定非农就业,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农村低保等词已成为历史。6年来,苏州自然村从20914个减至1万个,根据镇村规划,将来只保留1268个有一定规模或文化久远的村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3:1,远低于全国的3.1∶1,被称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小的地市之一”。

  姑苏城外,处处是城,处处是乡。

  苏州乡镇企业曾棋布星罗,县域镇域经济发达,苏州依此构建以1个中心城市(苏州市区)为核心、4个中等城市(县级市市区)为节点、10个国家重点中心镇和7个省级重点中心镇为骨干、其余一般镇为基础的城镇布局体系。经济发达的小城镇成为城镇化载体,迅速壮大为新型小城市,让万千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

  人与地,是城镇化进程中绕不开的课题。如何避免“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做到两者协调统一?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江苏省惟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苏州以城乡一体化协同推进工业化、农村现代化、城镇化,力求走出一条新路。

  土地城镇化——

  农民住上“大产权房”

  57岁的冯丽芳或许想不到,自家宅基地能释放出如此巨大价值。

  冯丽芳原是昆山市花桥镇集善村村民,家中三口人,一座8间房的老宅子。2010年,城镇化将这个村彻底改变。全村500户村民和周边七八个村的村民一样,摇身变成了“百万富翁”。

  按照苏州“三集中”模式(工业向规划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集善村和周边村的企业迅速向镇上的园区集中,大量农田向合作社集中,冯丽芳全家搬进了离家不远的高档商品房。按“拆一补一”原则,冯丽芳家老宅院换来了三套分别为130平方米、120平方米和85平方米的商品房。“这三套房子,都有房产证。这里的房子,每平方米能卖三四千元。”

  “前两个集中或许不陌生,但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这一环节,苏州有些创新。”市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石晓泉说,苏州全市范围内农民集中居住都拿大产权房,以每年5万户的速度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顺畅实现“空间”与“资金”交换。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发展处处长季瑞昌介绍了苏州的做法:首先,苏州向上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周转指标3.6万亩。以冯丽芳家为例,集中居住可腾出0.5亩土地,这一指标在县(市区)一级调配。第二步,指标在市场招拍挂,用于二三产业发展,其收益除上缴国家和省里各项规费外,苏州的市县两级分成部分一分不动,按指定渠道,全额返还注入乡镇城乡一体化投资公司。第三步,各乡镇设立城乡一体化投资公司负责新居民社区建设。建居住区前,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土地,这类地块也走招拍挂流程,但相对封闭运作,投资公司可较低价拿地建房。此外,苏州规定,5000人以上的较大型集中居住区,按“靠镇区、靠开发区、靠市场”选址;建筑质量必须要高于普通商品房;必须保证“一村两楼宇”,即商品楼建好后,必须配套行政服务房、经营性物业房,前者用于社区服务,后者用于集体经营。

  宅基地除了置换商品房,苏州还出台规定,农民可以选择采用货币补偿、全部或部分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等另外两种方式。

  “农民集中居住,自愿是首要原则,绝对不能搞一刀切。”季瑞昌介绍,“同时,相关制度安排必须要保证农民获得土地城镇化的最大利益。”

  通过集中居住和宅基地置换,苏州实现“空间用于三化,资金用于三农”,每年大约可腾出2.5万亩土地用于二产、三产。2012年底,苏州近半数农民已实现集中居住,2015年农民集中居住率将达到63%。

  人的城镇化——

  既持股份,又入社保

  90%的农民稳定非农就业,88%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比达38%……在苏州,记者看到了这样几个数字。石晓泉说:“苏州农民生产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这是城镇化推进顺利的基础。”

  千灯镇炎武社区副主任倪进琴,如今竟有点羡慕本是农民的沈惠英。59岁的沈惠英,原是千灯镇新塘村村民,老宅院换了商品房。除此之外,她还持有城里人没有的“股份”。

  沈惠英所持的“股权”,与苏州推行的“三合作”“三置换”紧密相关。

  “三合作”,一是社区股份合作,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村民,农民变股民。二是土地股份合作,农户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包括富民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由集体出地、农民出资,建标准厂房出租,按股分红。劳务合作社是将流转出土地的农民集中培训解决就业。

  “三置换”,就是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置换成土地合作社股权,宅基地使用权置换成城镇住房或二三产业用房股权。

  沈惠英原来承包的6亩稻田,部分被征地,其他进入合作社,改种迷你小南瓜等高价值作物,亩产值可达万元。新塘村原有集体资产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折算股份到人。每年,她和老伴每人领取约4000元左右的“分红”,而这一股权可以继承。

  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各类合作组织3928家,苏州超过96%农户已变成了“股民”,农民近4成收入是靠“资产”。“‘三合作’‘三置换’,本质上是实现了‘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农民可以持股走四方,持续增收有了长久机制。”石晓泉说,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0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去年达19396元,位居全国20个主要城市之首。

  农民城镇化,有力社会保障不可或缺。苏州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并轨,2012年又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并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处处长董迎峰介绍,“三大并轨”使沈惠英每月至少可领取650元的“退休金”,而她到医院看病报销和城镇居民一样。

  就地城镇化——

  强镇发展的独特价值

  苏州城镇化,还离不开一个特定的经济背景,那就是苏州强大的镇域经济。

  无论是57岁冯丽芳所在的原花桥镇,还是59岁沈惠英所在的千灯镇,经济实力都很雄厚。早在2009年,苏州全市乡镇(街道)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0多亿元,占全市总量半壁江山,乡镇创造了70%GDP;苏州农村集体资产去年突破1200亿元,村均收入达到580万元。

  而苏州乡镇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镇。近30年来,为优化城乡布局,苏州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三次大规模调整。到2011年,苏州撤并乡镇102个,留存乡镇60个。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副处长施嘉泓向记者介绍,针对苏南乡镇经济发达实际,江苏在全省选择20个乡镇,级别整体提半格,法律不禁止的权力全部下放,促其更好担负起城镇化功能,而苏州一市就占了5个。如今,苏州乡镇是一座座小城市,记者行走其间,不时会发现肯德基、大润发超市等。苏州由此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县级市为枢纽、中心镇为基础的区域城市群。“苏州小城镇作用巨大,农民得以就地城镇化、市民化。”施嘉泓说。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苏州600万外来人口中,约有350万人集中在各个镇。

  然而,“城镇化,不是消亡农村;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施嘉泓介绍,存留乡村特色与风采,不仅是苏州,也是江苏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原则。

  今年3月,苏州市长周乃翔对媒体说,2012年苏州城市化率为72.3%,是全国城市化率比较高的地区,但这并不是苏州追求的主要目标,苏州的主要特点是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目的是让城乡居民平等共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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