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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23 19:00:30
近日,省经信委评审并公布了2013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电机组)名单,我市五莲县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日照百固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共3家企业通过评审,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其中,五莲县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利用工业余热生产电力,年可实现循环水供暖80余万平方米;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生产再生水,年产再生水160多万吨;日照百固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采矿选矿废渣等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量达到12万立方。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使废弃物转化为资源,减少了排放数量,降低了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了企业效益,实现了企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