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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08 15:04:30
工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企业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公告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全国列入公告的109家企业,山东省有6家企业,我市润峰电力有限公司为六家之一。列入公告企业将继续享受应有的银行信贷以及出口退税等政策扶持。
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是国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引导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在产业规模增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存量的深度整合。在此过程中,技术不精及债务负担过重的企业可能成为破产重组对象,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因此做大做强,光伏行业的新一轮整合潮将开始。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是我省光伏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光伏组件年产能1GW,2013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2亿元,占润峰集团总量的78%,同比增长43.8%,实现利税3.1亿元,占润峰集团总量的96%,同比增长16.1%。公司拥有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并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所联合组建了光伏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新建500MW多晶硅光伏组件封装项目全部采用全球最先进的设备,是国内光伏行业第一条全自动进口高端流水线,将极大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膨胀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