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排部署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发布日期:2014-06-03 19:11: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营造良好公路运输环境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结合济宁市实际,迅速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站(点)必须经省政府批准。严格规范各类检查、收费站(点)的设置。对违法设置的检查、收费站(点)要坚决予以撤除。二是坚持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相应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提出下步治理工作意见。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同时从办公室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联合检查组,由部门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的监控。三、坚持严格问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督查。要进一步规范涉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加大对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调查属实的公路“三乱”问题,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四、坚持常抓不懈,健全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按照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健全完善一系列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季度例会、重点监控、明查暗访、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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