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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09 16:45:30
日照市严格落实《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要求,以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50户重点耗能企业为主,扎实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十二五”以来, 日照市日照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和日照普济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能源审计机构对50户企业已全部审计一遍,并按照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最新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及时调整补充审计对象。审计过程中,主要是运用现场检查、数据审核、案例调查以及盘存查帐等手段,同时辅之以现场测试,对企业能源利用的全过程和财务情况进行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
审计结束后,于15日内向委托方提出审计报告,查找出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浪费能源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和改进措施。各有关企业根据审计结论,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十二五”节能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能源审计报告的结果,要求企业在提高节能意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生产技术管理和科技进步、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
在机构建设方面,严格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公布能源审计机构资格的要求,对两家审计机构的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能源审计机构都有4名以上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能源相关专业知识及节能工作经验,并通过省能源管理师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不断加强能力建设,配备配齐了节能监测设备,满足了日常开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