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多领域开展节能降碳行动

发布日期:2015-01-30 23:03: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是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在重点行业积极推广能源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工业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持续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千家企业基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到2015年,千家企业实现节能量136.4万吨标准煤以上。完成省下达能源管理师培训任务。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建立日照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支持推广模块化建筑。鼓励应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等绿色建材。大力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在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强制推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5年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全市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降至20公斤标煤以下。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大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组织方式推广力度,力争2015年甩挂运输承运比重达到3%。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市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达到100%,匝道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不低于90%。推广新能源运输工具,到2015年,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5%、3%、80%、100%。推广靠岸船舶使用岸电等节能减排技术。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到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3年降低4%以上。

  四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加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完成20家市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2014-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3%,超额完成“十二五”降低12%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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