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再核准低于1亿元的新扩建化工项目

发布日期:2015-12-10 09:23:32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月9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一律由设区的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备案),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新扩建项目。 
  2014年,山东共有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4465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万亿元、利税3286亿元、利润1824亿元,各项指标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和全国化工行业的比重均在五分之一左右。近日,山东省政府将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钱焕涛介绍,山东将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鼓励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化工项目。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一律由设区的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备案),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新扩建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由省安监局负责核发,不再委托办理。 
  同时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加快推行科技强安和商业保险,加强化工企业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保全员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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