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2-17 10:54:22
一是修订《“淄博陶瓷”地理标志商标、“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使用管理规则》,按新授权标准对 10 家“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授权企业商标使用、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二是组织第8批“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授权,发展 2 家企业成为当代国窑品牌企业,5 家已授权企业通过复审使用期限续延。三是推进生态淄博建设,修订的山东省地方标准《日用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通过审定,在陶瓷行业标准中国家标准达到3 项、山东省地方标准 9 项,在行业标准制定数量、质量上走在了全国陶瓷产区前列。四是发挥“淄博市陶瓷行业品牌工作指导站”的作用,组织4企业申报山东省著名商标,为我市陶瓷艺术家、陶瓷企业建立起诚信数据库,推动淄博陶瓷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