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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05 22:47:30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市信息产业突破千亿规模,把济宁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新硅谷’”的发展目标,济宁市人民政府于3月1日印发了《关于鼓励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发〔2015〕7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主要是依据了《关于加快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济发〔2014〕21号)、《济宁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相关内容,同时借鉴了深圳、重庆、成都、杭州、无锡、宁波等18个市出台或即将出台的相关先进政策经验,通过赴成都、无锡、杭州、宁波等先进市学习,到济宁高新区、任城区等县市区实地调研,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经信局、重点信息产业企业意见等,在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出台的政策分为设立投资基金、强化金融支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人才投入、促进信息消费、鼓励争先创优等六个方面。主要包括设立2亿元市级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济宁高新区、任城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每年评比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信息技术制造业、电子商务企业“十强”企业,给予100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等内容。《若干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