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四项措施助推节能降耗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17 17:23: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是实施节能预警调控,确保节能目标全面完成。梳理按照科学监测、超前把握、提前干预的原则,加大节能数据调度的频度和密度,密切关注高耗能行业发展趋势,超前预判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查摆薄弱环节,攻坚克难,完善节能调控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深化节能低碳行动。抓好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落实建设责任和进度,搭建企业与咨询机构沟通平台,开展实地督查,发掘典型,努力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强化报告审核,做好分析研究,切实用好报告。搞好能源审计、能效对标活动,树立最佳参效标杆,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深化能效对标,确保“十二五”完成161吨标准煤节能量。

  三是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提升科技节能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和省节能补助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向节能项目投入。强化节能项目管理,落实节能项目调度制度,督促“十二五”以来的各项目尽快达产见效。加大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在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推广应用,争取2-3个太阳能集热项目列入全省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规范运作,按时竣工投产发挥节能效益。

  四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寻求重大工作突破。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认真总结循环经济发展经验和成果,搞好循环经济项目培育,着力抓好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工作规划,努力在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上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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