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1 10:50:21 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要求,我省认真开展淘汰落后钢铁工作。11月30日,经省、市、县经信部门联合验收,有关落后产能已经完成淘汰,现予以公告。

  1、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2座30吨电炉,50万吨炼钢产能

  2、淄博晨旭工程机械厂,2座128立方米高炉、1座179立方米高炉,10万吨炼铁产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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