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经济开发区、乐陵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获批

发布日期:2016-02-03 09:19:32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前,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下发《关于同意滕州经济开发区等12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循〔2016〕31号),我市平原经济开发区、乐陵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获批。 

  今年以来,市经信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荐平原经济开发区和乐陵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一是组织专门力量,组建工作小组,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创建联动机制;二是协助平原县、乐陵县聘请专家组成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反复论证修改,编制了《平原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乐陵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临邑、武城、禹城、平原、乐陵等5个县(市、区)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已获省批复。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契机,按照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整体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分两批完成其余8个县(市、区)的园区循环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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