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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000MB28486112/2016-00044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成文日期: | 2016-09-13 08:37:29 |
发布日期: 2016- 09- 13 08: 37: 29 信息来源: 产业政策处
淄博、济宁、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要求,引导符合《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行业标杆示范作用,根据《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对进入《符合〈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企业进行年度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淄博中材庞贝捷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兖州创佳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二、复审内容
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生产基地的规划布局与环境保护等,是否严格执行了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企业新建生产线、改扩建生产线、关停生产线项目过程中,是否按照准入条件有关规定进行。
三、有关要求
企业应对照准入条件开展自查,填写《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书》(见《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准备相关复审材料(复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并于9月23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未报视为主动放弃复审。
联系人:范伟,电话:0531-86915301,13705310271。
附件:复审所需材料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复审所需材料
1、《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书》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年度变化一览表》、各类型生产线准入事项申报表、《玻纤企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准入事项申报表》等,所有准入事项需要逐一填报,不能漏项。
2、附件材料
(1)企业基本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企业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
(2)原有生产线:最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3)复审期内新建、改扩建生产线:项目建设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最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