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21 10:50:28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经济运行局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石油炼化企业进口原油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起草过程中向各有关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该文件由省经信委牵头起草,并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意见。
(二)2016年12月5日,在省经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2016年12月29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会签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