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省直文明委《关于做好全国、省级、省直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直文明委〔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需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填写申报表格,并报送负面清单,所有表格均需按照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单位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委机关党委(表格电子版通过山东省省直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OA办公发送邮件至省经信委用户),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窦志强 联系电话:0531-86902929
委机关党委
2017年4月11日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省级、省直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