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提升机关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办公环境,委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委开展文明卫生先进处室(单位)和文明卫生标杆办公室创建评比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明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委机关办公区域开展优美环境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履行所属办公区域卫生环境整治的职责和任务,对全委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比。
文明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信
副组长:孙科顺、王旭东、孙 颖、张道红
委 员:高晓光、刘克征、窦志强、郭宝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二、评比范围
委机关办公区域,其中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处室有及时提醒和协助维护的义务和责任。
三、评比标准
1.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端庄、大方得体、简洁美观,不着奇装异服。
2.办公室内视野开阔,布局合理,没有多余物品,站在门口能看到室内全部工作人员,不得用立柜等遮挡视线,三人间的办公桌建议摆成“品”字形。
3.桌椅、文件柜、电脑、电器、沙发等设备设施擦拭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4.办公桌上及办公柜内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无灰尘。
5.清洁工具整齐归放,无堆积垃圾。
6.地面、桌面、窗台上清洁,无纸屑、果壳、烟头、碎末等废弃物,无积水。
7.门窗、墙壁、灯具无灰尘,无污渍,墙体无乱贴乱画现象。
8.办公室门口整洁,无杂物堆放、无污水等。
9.办公室花草摆放有序,绿叶植物无灰尘、黄叶、虫叶等。
10.办公室内所有电源、电线、插座等理顺后捆扎尽量脱离地面,保持整齐安全,不在办公区域内违规使用大功率家电。
1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洁,走廊、楼道无散落垃圾,窗户、四壁无积尘、无蜘蛛网,灯具、天花板等公共设施无损坏。
四、评比办法
文明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对每一间处室(单位)办公室的卫生环境情况进行检查评分,评出10个文明卫生先进处室(单位)、5个文明卫生标杆办公室,并授予流动红旗奖励。办公室文明卫生达标分数为80分,对不达标的办公室限期整改,整改两次仍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卫生检查评比采取每季度定期检查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底)进行。本次检查安排在6月30日(周五)下午3:30分开始,请各处室提前做好卫生整理工作,第三、第四季度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文明卫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时间和人员,对本处室(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大扫除,下大力气抓好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整改和维护工作,努力改善全委办公环境。对内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外树立一流机关的形象,推动全委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