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级机构改革明确任务书路线图

发布日期:2018-10-11 09:09:15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10月8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月9日上午,省委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 

  始终坚持改革正确方向 做到6个“贯穿始终”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省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即成立了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由省委书记刘家义任组长,统筹协调和推进全省机构改革。3月下旬,从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改革办、省编办抽调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通过深入调研、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以及反复调整修改,并与中央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地方专题组“三上三下”的汇报沟通,不断进行完善,最终形成《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呈报党中央审批。10月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 

  《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起草,严格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在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指导原则、改革举措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设计,做到了6个“贯穿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贯穿始终,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贯穿始终,把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始终,把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贯穿始终。 

  《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大力集思广益的结果,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是我省推进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其中,《方案》是蓝本,是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的任务书和责任书,明确了改革原则、目标和任务;《实施意见》是施工图,是改革方案的细化、实化和具体化,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了配套政策和组织实施的保障措施。《方案》和《实施意见》两者构成一个系统整体,相互支撑、有机统一。 

  此次机构改革体现六大特点 

  总的来看,我省这次机构改革体现了六个方面特点: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新组建和调整优化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一批省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省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机构改革,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了新职能,着力构建有利于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机构职能体系。比如,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使各类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坚决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基本对应。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做到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基本对应。对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没有涉及的部门,也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对部门间职责关系进行了理顺,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注重彰显山东特色。在中央改革大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搞好“自选动作”。把机构改革与省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出硬招。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光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要发生化学反应。如对自然资源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职责和机构进行了大幅整合,划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明确职责定位。 

  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化党政群人大政协统筹、省市县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统筹、机构职能设计和组织实施统筹,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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