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12:41:34 信息来源: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仍使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24.128.251.110:8185/。纸质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如下: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A3纸型,须为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4.《“六公开”监督卡》1份(原件)。

  5.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报送的论文、成果要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内容一致,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6.近五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8.破格评审的,须由单位写出推荐报告,注明破格条件,经我处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

  9.材料审核要求: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0.报送材料整理要求: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档案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进行编号,编号规则为工程师从Z001开始,助理工程师从C001开始,直至最后一名。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独整理,并务必保证《评审表》、档案袋编号和装箱顺序与《申报人员花名册》完全一致。

  11.其他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委托我厅代为评审的,请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和初级的评委会路径。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安排,各单位请于12月28日前报送评审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号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31-86126247。各单位在材料申报过程中遇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531-81919792。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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