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鲁工信字〔2018〕14号

发布日期:2018-12-20 09:27:07 信息来源: 装备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主攻方向,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向高质量发展、建立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必须大力推进。按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年)》和《关于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装〔2016〕467号)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3、项目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4、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委推荐。各市经信委推荐的项目一般不超过6项(每一种制造模式不得超过2项),辖区内省属企业集团一般不超过2项(不占各市名额)。省属企业需要在汇总表中注明。

  2、优先推荐《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内的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附件3)。

  3、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2018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报送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5、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克全  杨霖

  电  话:0531-86901501

  邮  箱:sjxwzbcyc@shandong.cn

  

  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鲁工信字〔2018〕14号.pdf

附件1:要素条件.doc

附件2:汇总表.doc

附件3: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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