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17 09:52:11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9:52丁绍敏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8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今天,我们邀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万良先生,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刘伟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启峰先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立平先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继东先生,解读《专项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王万良副主任介绍《专项行动方案》整体情况。 

  09:55王万良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万良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借此机会,首先让我代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媒体记者、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部署的十大专项行动之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下面,我就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任务目标、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09:59王万良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获得电力”是世界银行对各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之一,主要从获得电力的时间、环节、成本和供电可靠性四个维度进行评价。今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国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获得电力”是七项评价指标之一。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竞争,说到底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今年,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的第一年,要在高质量发展上赢得优势、走在前列,营商环境必须要走在前列。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下发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全面展开十大专项行动,简化获得电力就是其中一项。我委会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深入调研,专题分析,并借鉴北京、上海全国“获得电力”示范城市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8月1日通过了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8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10:01王万良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 

  《方案》主要围绕用户在申请用电接入过程中,存在的环节多、时间长、申报材料不标准不规范和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和堵点难点,提出任务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展开深化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以切实提高用户申请用电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实现的目标。《方案》明确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实现目标是:10千伏、低压电力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全程代办,让用户只跑一次。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到送上电,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平均总时长分别不超过45个和20个工作日。在山东电网覆盖区域内,10千伏、低压用户占全部非居民电力用户的99%,是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主体。 

  (二)制定的主要措施 

  1.规范减少审批环节。用户接入电力如需进行受电工程和配套电网工程施工,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涉及开挖道路等工程,需要取得多个部门的许可,如规划、施工、绿化、占路、掘路/涉路、运输、环保许可等,各地都涉及4-7项许可不等,走完前面一个流程才能进入下一个流程,办理时间约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这次《方案》将全省行政许可环节统一精简为规划、绿地占用、占路、掘路/涉路许可4项以内,明确了除规划许可外,其他环节并联操作,总的时间要不超过12个工作日。“获得电力”的电网内部审批环节,过去也是走完前一个环节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次也合并为并联同步流程,办理环节10千伏用户由8个精简至4个,办理时间由33个工作日压减至11个工作日;低压用户由5个环节精简至2个,办理时间由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2.规范申报材料和收费标准。过去用户去办理用电申请,除行政审批事项上报有关材料外,部分地市出于环保、安全等考虑,还要求用户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环评、同意上电证明,工矿企业还需提供安全许可、采矿许可等资料,导致申报资料没有统一要求,手续繁杂、种类繁多。这次《方案》统一规范了全省办电申报材料,用户申请用电只需提供规划、绿地占用、占路、掘路/涉路4项许可办理资料即可。涉及的收费全省也将制定统一标准和交售方式,其中掘路/涉路许可不再将缴费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用户签署按期缴费承诺书后,即可受理办电手续,启动进入相应的办电环节。 

  3.打通信息孤岛。目前各部门、单位之间还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完全实现政务资源共享,用户重复提交材料现象较为突出,不同程度的影响了用户办理体验。而且由于获取项目信息滞后,供电部门无法尽快开展前期咨询,提前安排电网配套工程,因而增加了办理时间。根据《方案》的要求,2018年年底前,用电业务全面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用户申请接电,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链办理”。 

  4.加大保障服务。不断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完善广大用户的接电、用电环境,在省级以上园区用户、市级园区的用户,以及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用户,供配电设施将建到用户红线。2018年底前,济南、青岛、烟台市市区低压接入容量由目前的100千伏安扩大到160千伏安,其他地市低压接入容量明显扩大。 

  5.提高供电可靠性。我省将加快特高压工程和供配电工程建设,建设可靠性高、互动友好、经济高效的一流现代配电网,更好满足广大用户电力获得感。同时,推广不停电作业和零点作业,开展停电、接电预判分析,最大程度满足用户需求。 

  10:02王万良 

  三、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 

  从今年全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开始,各有关部门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内部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我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和通报,督促任务分解落实。8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按系统自上而下规范业务流程;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将按照行动《方案》及配套政策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还将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对在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推进中因措施不落实出现的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的整改,该完善的完善,努力打造我省政府主导、各方推动、社会满意的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同时,也欢迎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动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谢谢大家! 

  10:04丁绍敏 

  下面,请刘伟二级巡视员介绍省公安厅落实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 

  10:11刘伟

  

                                                                              山东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刘伟 

  按照《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公安机关在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中主要负责电力工程占道施工许可审批工作,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33条。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33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下步,省公安厅将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抓好《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努力优化我省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10:12刘伟 

  一、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下发《关于占用行车道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制度及施工许可改革制度,规范占道施工审批业务流程、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确保占道施工审批高效运转和施工道路通行秩序良好。在受理电力工程占道施工申请后,按照当天受理、2日内完成勘查、5日内做出批准决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比原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批准的工作效率提高一倍。在办理施工审批的业务大厅、审批中心安排专人讲解工作流程,向不熟悉工作流程的群众提供业务指导,节省群众办事成本和办事时间。 

  二、强化巡逻管控,净化通行秩序 

  科学研判分析电力工程占道施工对道路通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早晚高峰期间,在占道施工路段增派警力部署,现场维护施工路段道路通行秩序。综合运用智能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高清视频监控、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占道施工项目重点路段的24小时视频巡查力度,发现施工路段出现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及时通知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处置,全力避免施工路段因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 

  三、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事前勘查、事中监管”工作职责,联合道路主管部门对占道施工路段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巡查力度,对施工企业存在交通安全标志牌缺失、安全防护装置不到位、施工车辆交通违法等问题,及时下发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列入违法占道施工“黑名单”,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管。 

  四、加强宣传力度,优化施工环境 

  定于近期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占道施工审批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企业、群众高效办理电力工程占道施工审批。定期通过山东交警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占道施工路段,提醒市民群众科学选择出行路线和时间,提高出行效率。邀请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过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等方式,曝光一批违法占道施工行为,积极营造浓厚的违法占道施工整治氛围。 

  谢谢大家! 

  10:16丁绍敏 

  下面,请徐启峰副厅长介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 

  10:17徐启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徐启峰 

  近日,《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行动方案针对当前企业和群众获得电力方面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出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环节、降低办电成本、提升可靠性等措施,对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行动方案中关于简化优化规划许可、城市道路掘路许可、绿地占用审批等手续办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一次办好”改革为目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优化工作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支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作出住建贡献。 

  10:18徐启峰 

  一、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方面 

  (一)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与电力设施专项规划深度融合 

  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改革,坚持区域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实现“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将电力设施项目全面落实到市县总体规划中,超前确定走向和线型,为城市现代化发展提供设施支撑。 

  (二)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协助做好项目申请材料的上报、初审等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进入审批程序。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沿线涉市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加快进行专家论证、批前公示等工作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在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对于长度小于15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 

  (三)加强指导督导,做好后续配套服务 

  全力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路径,依法核发一书两证,认真做好规划核实工作。 

  二、在办理城市道路掘路许可手续方面 

  (一)严格审批办理时限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掘路许可手续和路面修复缴费单。 

  (二)压缩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到道路管理部门办理掘路许可,只需提交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施工计划及方案、经审查的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申请材料。 

  (三)规范收费标准 

  结合我省各市、县(市、区)目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成本测算等情况,挖掘城市道路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10:19徐启峰 

  三、在办理绿地占用审批手续方面 

  (一)提高审批效率 

  在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前提下,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高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效率。 

  (二)加快绿化迁移 

  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确定绿化迁移费用,并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尽快实施绿化迁移。绿化迁移由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及出具搬迁预算或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清单,项目单位缴费后,养护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迁移,保障后续施工进度,绿化部门要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 

  绿化部门积极与电力、规划等部门单位加强配合沟通,共享项目信息,积极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10:22丁绍敏 

  下面,请高立平局长介绍省交通运输厅落实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 

  10:23高立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立平 

  尊敬的新闻界各位朋友: 

  上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山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电力线路跨(穿)越国省道涉路工程许可工作。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围绕执行好方案,我厅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10:24高立平 

  一是充分认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降低企业成本为目标,以“一次办好”为服务理念,坚定不移地执行好、落实好《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向各市公路管理机构作专门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压缩审批时间,做好服务工作。工程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审批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勘查、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涉路工程建设许可手续,项目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缴费工作。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经信委等部门对方案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方案部署落地见效。 

  总之,山东交通运输系统将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简化获得电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务服务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10:25丁绍敏 

  下面,请刘继东副总经理介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落实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 

  10:25刘继东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继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刚才,省经信委发布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中提到了“10千伏、低压电力客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10千伏客户、低压客户电力接入的电网内部环节分别精简至4个和2个,办理时长分别压减至11个和3个工作日”、“做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任务,对用电报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精神,深入落实我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压缩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力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用电满意度和获得感。 

  10:27刘继东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共同编制《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主动对标北京、上海全国“获得电力”示范城市,自我加压,持续提升报装接电效率。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专业部门协同合作,市、县公司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和用电报装工作,先后印发3个内部文件,出台97项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加大问责力度,统筹推进报装接电专项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压环节、缩时限、减资料”,加快提升报装接电效率。积极推广10千伏办电“方案预编、现场答复”、低压办电“抢修领料、一次办结”模式,高、低压办电环节累计压减50%,低压现场一次办结率达到85.5%。实施授权办理制度,减少企业客户办电证明性资料。全面推广线上办电,参照快递派单模式提供业务进度查询,参照滴滴打车模式提供客户满意度评价,推行办电资料电子化传递、收资、存档,报装接电平均时长同比压减4.1天,客户“一次办好”的业务体系初步建成。推广政企客户经理制,实行客户经理包保服务,根据工程进度,协助客户把关工程质量,验收缺陷一次性告知,客户工程一次验收通过率同比提高12.6%。 

  三是加大电网投入,持续降低客户接电成本。全年增加投入10亿元,专项用于客户接入电网延伸投资,进一步降低客户办电成本,将省级及以上园区客户、市级园区优质客户,以及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客户纳入投资范围,逐步由公司投资到客户红线。全面清理电网环节收费,停止收取临时接电费并完成清退工作,累计清退资金8.76亿元,年减轻相关企业负担4.06亿元。截至目前,电网收费项目按国家规定仅保留了多电源客户的高可靠性供电费,其他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10:27刘继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对我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公司内部流程标准,推进各项措施精准实施,确保10千伏、低压电网环节压降至4个、2个,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11个、3个工作日。积极对接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业务办理数据共享机制,自动获取营业执照、规划许可等证照文件,进一步提升办电收资效率。加快推进用电业务办理进驻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将客户接入外线审批融入政务服务审批平台,加快实现由供电公司“一窗受理”、“一链办理”,真正做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大电网投入,在济南、青岛、烟台市市区全面推行160千伏安及以下客户低压接入,并投资到电能表,实现小微企业电力接入“零投资”。 

  二是持续提升电网供电可靠性。强化标准目标网架理念,年内6市18县率先建成一流现代化配电网,全省10千伏线路故障跳闸率降低15%,N-1通过率达到50%以上。加快青岛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建设,833个网格实现中低压配电线路全联络。推广不停电作业和零点作业,建立以可靠性为管控目标的配网检修计划管理工作机制,“先算后停,一停多用”;深挖带电作业潜力,强化区域协作能力,实现资源动态统筹,切实降低客户停电感知。 

  三是努力打造优化供电营商环境优质服务品牌。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模式,深化“全能型”供电所建设,推进城区网格化和前端业务融合,实现客户诉求“一站办理”、现场服务“一次到位”。全面推广政企客户经理制,为企业用电提供全过程供电服务,加强重点园区、省市重点项目包保,超前对接用电需求,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建设。积极拓展增值服务,通过大数据技术精准描绘客户画像、定位客户需求,实施星级客户差异化、个性化服务,确保服务更贴心,全面提升品牌认知度和服务满意度。 

  谢谢大家! 

  10:29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0:30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刚才《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到用户申请用电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可以详细介绍一下么?还有,我省的方案与其他省市对比,有什么创新点? 

  10:30刘继东 

  为切实提高用户用电接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真正实现“一次办好”,我们《方案》中明确了用电业务全面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实现线上“一链办理”后,用户只需按照申报指南,一次性递交申报资料,剩下的手续由电网企业全程代办,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用户“只跑一次”。同时,我们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在积极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尽快实现“一网通办”,早日做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 

  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我省《行动方案》主动对标北京、上海两个全国“获得电力”示范城市,找差距,定目标,从目前来看,低压用户做到了向北京、上海看齐,10千伏用户做到了环节少、时限短、资料简。二是最大限度降低用户办电成本,提高接电便利度。《行动方案》积极借鉴北京、上海服务小微企业典型做法,加大电网投资力度,济南、青岛、烟台三个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城市市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到160千伏安,投资到电能表,实现小微企业电力接入“零投资”。同时,结合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实际,将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扩大到省级以上园区用户、市级园区优质用户,以及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用户红线。 

  10:33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管晓艳。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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