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14:53:24 信息来源: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19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近五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要求

1.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可通过网址http://124.128.251.110:8185/rsrc/进行注册填报。

2.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3.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19年年底。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项目”采用“奖励名称:获奖的项目名称”的格式填写(如“发明专利:一种xx方法”)。“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5.“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论文、著作和作品。“题目”先注明“论文”还是“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6.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同时上传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聘任文件)原件、成果奖励证书原件、论文(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和著作(封面、编辑人员页)原件、近五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A3纸型,须为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

2.《“六公开”监督卡》1份(原件)。

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所在单位需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 17 号) 要求,为简化申报程序,推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转变,今年不再要求呈报单位提报其他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将有关材料逐一扫描上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负责核实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内容、系统上传的扫描件与相关纸质材料原件的一致性。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各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进行编号,编号规则为工程师从Z001开始,助理工程师从C001开始,直至最后一名。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安排,各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评审材料。在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南楼428房间。

联系电话:0531-82593030,86126247。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19年10月22日

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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