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09 10:01:58 信息来源: 科技处
鲁工信技〔2019〕16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型企业是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加快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是夯实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实现全省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双招双引”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聚集高端人才,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应建未建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现有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底,实现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其中50%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的比重达到20%以上;大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国际专利数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和支持作用,聚集优势资源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立足产业需求,聚集创新人才,实施创新项目,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
2.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准确把握研发机构的职能,高点定位,瞄准产业前沿技术,加速研发机构国际化;围绕企业“卡脖子”技术和基础应用技术开展攻关,打破技术瓶颈,补齐创新体系短板。
3.坚持数量覆盖和质量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应建研发机构的大型工业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现有研发机构立足产业发展需要,明确路径方法,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和水平。
4.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支持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三、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平台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
(二)引导构建科学的管理制度
支持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创新,试行研发机构财务支出独立核算,自主决策。大力推动企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氛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牵头或参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三)深化产学研深度合作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创新创业联盟,设立多种类型的创客空间和创新创业基金,实现技术创新优势资源高效利用。支持企业主导建立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共同投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股权为纽带,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鼓励向基础研究渗透。
(四)培养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团队
引导企业引进高水平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攻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及团队列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支持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对研发机构进行科学管理。
(五)聚集全球创新资源
鼓励企业通过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开展国际创新合作。鼓励企业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标准组织,积极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六)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建立健全按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部署创新链的科研运行机制和政策导向,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高端装备等的集成应用,支持企业围绕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创新资源,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重大创新项目。
(七)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创新成果产业化
支持研发机构面向战略必争重点领域,积累和储备前沿技术和产业链关键技术专利,形成一批竞争性专利组合;面向优势产业,有效运用专利、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进行国内、国际布局,构建关键共性技术保护体系。
(八)强化考核管理
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推进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调度督导制度,定期调度研发机构建设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工作督导。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