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19-11-04 16:44:42 信息来源: 培训与交流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起草《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从2018年开始,原省经信委经过广泛调研,研究制定了《办法》(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委内各业务处室、各市工信局、相关专家的意见。

(二)2018年6月份、7月份,原省经信委企业处在青岛市、杭州市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暨专题培训班期间,征求了参加培训的全体450余位企业家的意见。一些企业家提出,二代接班人需要培养,青年创业者更需要培养;一些企业家建议,青年创业者的标准要适当降低。我们据此将青年创业者纳入培养对象,同时将青年创业者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定为过5000万元,低于二代接班人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标准,同期又征求了厅内各业务处室、各市工信局的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收。

(三)2019年9月23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后,我们与《措施》相结合,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均表示同意。

(四)2019年10月8日-14日在省工信厅网站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未收到其他意见。

(五)2019年10月16日,征求了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未收到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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