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26 11:13:39 信息来源: 齐鲁网
为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省应急厅日前派出5个督导组,开展全省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在德州,一些企业被检查出问题隐患。
德州共有三家涉硝基化合物企业,其中一家是国有大型企业,而两家小型企业已停止硝基化合物生产,转为生产一般化工产品。在德州市林通煤化工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涉硝基化合物装置虽已停产,但在一般化工产品生产中,企业的装置埋在了地下,不符合标准要求。
山东省应急厅危化品处副处长王健表示:“硝基苯泄露以后不容易察觉到,这本身就是很大的隐患。对土壤也有污染,而且以后长时间很难消除。”
督察组建议企业在空中建设管道,并立即进行停产整改。督察组在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中发现,企业复合肥仓库达12000多平方米,库存较大物品较多,如果一处物资发生火灾,有可能引燃其他物资,专家建议应设置防火分区。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研究员丁旭建议:“我建议设水喷雾,按3000平米一个格,做防火分区的隔离。”
对此,山东华鲁恒升化工安全处处长吴广强表示:“这个我应该是在20天左右能完成吧,要组织施工,施工完了以后还要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投用。”
这次检查,省应急厅派出5个督查组,对德州、东营、淄博、潍坊、聊城等11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市的42家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不事先通知,对照企业名单随机抽取。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现场向企业书面反馈,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山东省应急厅危化品处副处长王健表示:“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又保证不了安全的,要立即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