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迅速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4-02 10:28:06 信息来源: 民爆器材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民爆行业持续安全稳定发展。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分析事故教训,明确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范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组织民爆处有关人员对“3.21”爆炸事故新闻报道和视频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同时结合近年来民爆行业事故教训,研究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原材物料管理情况”、“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员工教育培训和关心关怀情况”、“内外部安全距离”、“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等七个方面内容作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是迅速行动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3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议及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召开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即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3日,利用民爆行业工作信息平台发布了行业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及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5日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刻汲取“3.21”爆炸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民爆〔2019〕45号),对工作进行再部署,近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及企业抓好落实。

三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在企业层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加排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级属地监管部门。在监管层面,坚持以属地监管为主,以民爆生产企业为重点,鼓励异地执法、“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工作方式,分级设定检查范围,对重点企业加强检查频次和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具体要求是县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市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民爆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并对销售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对重点民爆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督查。截至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完成对淄博、潍坊、烟台、威海、临沂等地9家民爆生产企业的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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