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4 16:50:15 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部署(相关文件可到工信部网站查阅),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和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名额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中,“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将逐步过渡到从已认定为省(区、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要求,从今年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要求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申报。请各市初审后推荐至我厅,每市推荐数量限1家。

企业还可以直接通过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等向工信部推荐申报,不占用本省市名额。

以上两种推荐途径每家企业只能择其一。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工信部通知文件要求,对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二、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各市工信局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市(包括通过行业协会推荐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参加复核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要认真对照《办法》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如实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各省复核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以通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工作要求

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对引导广大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公开公正为前提,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有关企业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和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申报和复核方式、时间

本次申报和复核均采取线上为主、线下补充方式,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组织开展。各市工信局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以及复核的组织开展工作。请各市局向拟推荐及参与复核的企业发放系统邀请码(按名额单独发放),并组织企业于2019年7月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纸质材料需一式三份,由申报和复核企业在线打印盖章后,市工信局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朱喆

电  话:0531-86062129

邮箱:cyzcc_sjxw@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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