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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7-22 09:39:34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植“独角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
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加快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持续抓好推进落实,并连续两年将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9月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在全省实施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滨州、菏泽等11市和部分县(市、区)已先后出台或正在制定扶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工作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部署要求,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聚集政策要素,整合社会资源,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实施瞪羚企业培育和奖励三年行动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准独角兽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标准条件、认定程序、培育措施和奖励政策等,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
2、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分别赴北京中关村、武汉光谷进行考察调研,学习总结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剖析我省差距短板,提出推动我省瞪羚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瞪羚企业赴江浙沪考察学习独角兽企业成长路径和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向省政府提出培育我省独角兽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3、研究提出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政策措施。2018年6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18年度首批瞪羚企业发展情况,提出下一步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出台培育发展配套政策、建立创新发展智库、搭建瞪羚服务云平台、成立独角兽企业家俱乐部、拓展融资渠道和促进上市培育等。
4、成立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促进会。2018年8月,经由韩都衣舍、天岳晶体材料、博科生物、明仁福瑞达、众阳软件、中泰证券和泰山管理学院等七家单位发起成立行业协会,为瞪羚、独角兽企业搭建管理咨询、财务融资、技术创新、市场推广、上市培育、对外交流等优势资源对接平台,促进各类专业机构为瞪羚、独角兽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企业间的创新合作与交流,积极促进瞪羚、独角兽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把独角兽企业培育作为新旧动能转换重要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促进我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制定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规划,构筑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生长的生态优势,培育一批产业领先、动能强劲、特色鲜明的“瞪羚、独角兽企业群”,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引擎。成立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推进工作领导专班,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人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2、加快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由促进会与北京银行、中泰证券等共同打造山东瞪羚-独角兽企业孵化器,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十强”产业领域融合渗透,加快构建互联网平台生态体系,催生、培育一批爆发式成长的独角兽企业。目前,孵化方案、选址等工作已完成,全省首批申报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资料审查、现场尽调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将组织初审合格企业进行竞争性答辩和专家评审,并筹备召开全国首届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予以发布。
3、着力缓解瞪羚、独角兽企业融资难问题。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缓解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发挥好政府增信作用,加大对信用、担保政策支持力度。根据独角兽企业发展特点,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模式,开发新产品,探索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及供应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加快资本市场培育,打造独角兽企业上市储备军团,发起设立10亿元规模的新动能独角兽基金,与证券等机构开展独角兽企业投融资路演、科创板政策培训、资本对接等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山东瞪羚(独角兽)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优化金融机构与企业信用信息对接机制,实现供需双方线上精准、高效对接。
4、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激励力度。对新评选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应奖尽奖,扩大政策受惠面。建立独角兽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独角兽企业信用评级,省财政对企业信用评级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促进会组织开展企业上市政策咨询、公司改制、项目路演、资本对接、财务法律等服务活动。鼓励独角兽企业针对企业发展商业模式、组织架构、管理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战略咨询,省财政按咨询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制定并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独角兽企业招才引智、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5、扎实推进对独角兽企业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促进会等行业协会为独角兽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资本对接、产学研合作、人才引入、市场开拓等“保姆式个性化”融资融智服务。建立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智库,开展独角兽企业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定期发布山东省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加强独角兽企业间合作交流,组织独角兽企业参加各种展会、交流会、洽谈会,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建设商学院,为独角兽企业家搭建战略咨询、高管培训、深度交流、传递理念、分享心得、管理咨询的平台。
6、积极营造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良好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开展营商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营造有利于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部门、独角兽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国内外先进发达地区考察交流,学习借鉴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对独角兽企业宣传,召开全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大会或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打造山东瞪羚、独角兽企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