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13:51:33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改〔2019〕14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省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工信改〔2019〕26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鲁政发〔2016〕9号)、《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政办发〔2015〕13号)等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二、支持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并且符合下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一年期(含)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项目单位与银行就该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财政贴息。其中,同一独立法人每年度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限定为1个;同一个项目享受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享受最高贴息限额为2000万元。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与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政策原则上对单个申报单位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青岛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4.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二)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省级工业领域财政资金以及国家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2.项目符合资金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向;

3.项目在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竣工投产;

4.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5.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6.项目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存在实际贷款发生额。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提报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由申报单位自行编制,也可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1.资金申请报告

(1)《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2)《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

(3)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近三年每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4)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财政贴息的资金数额。

2.附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以及项目环保、安全、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3)由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必须明确完工日期;

(4)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决算报告;

(5)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2016年9月21日——2019年9月20日)(详见附件3);

(6)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7)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4)

(10)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11)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组织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重点产业领域、是否具有完备手续、是否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于2019年9月20日将申报请示文件及其包含的2项附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3份、电子版1份),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每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6个。

其中,2项附件包括:

1.《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6,项目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序);

2.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其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企业提供相关项目贷款信息及申报材料;山东省税务局负责对申报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进行核实。根据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项目实际贷款数额、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财政扶持金额,下达资金计划。

五、监督检查

各市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贴息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吕长飞

电  话:0531-86062488

邮  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附件:1.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xlsx

                    2.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xlsx

                    3.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付利息明细表.xlsx

                    4.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贴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doc

                    6.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xl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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