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19-09-05 13:51:45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办法》过程中向各有关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2016年起,原省经信委开展了一系列经信领域行业协会省内外调研活动,召集全省性经信领域行业协会座谈会,全面了解发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建议。2018年9月,省委公布《制度创新第一批重点项目》后,省工信厅商请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委统战部、省编办、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牵头和参与部门共同成立了经济类行业协会制度创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10月,省工信厅会同六个部门共同开展研究,面向企业和经济类行业协会深入调研,并召集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座谈,广泛征集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做法,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11月,向省工信厅各领导以及部分相关省级经济类行业协会书面征求意见。12月,省推动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办法》进行了集中讨论、审议、修改(根据意见修改为《实施办法》)。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编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实际、围绕八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制度创新意见建议。在吸收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工信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办法》。

(二)2019年2月,《实施办法》送有关部门会签,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27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对5个部门提出的16条意见予以采纳。4月1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5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2019年8月19日至25日,在省工信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省循环经济协会口头提出的7条意见,经协商一致未予采纳,未收到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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