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部署开展企业家日和企业家宣传周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02 08:55:45 信息来源: 青岛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工信系统和行业协会开展“企业家日”和“企业家宣传周”活动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工信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设立“企业家日”和“企业家宣传周”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好企业家日和企业家宣传周活动。在全市营造尊重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的氛围,激发调动企业家勇于树立家国情怀,担当作为、创新创业、追求卓越,促进我市抓住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创业城市、青春之岛建设,推动青岛市在新经济格局形势下开创“双循环”经济发展新局面,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之城。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11月1日为“企业家日”,11月第1个周为“青岛企业家宣传周”。面对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形势严峻,国内经济受疫情影响内循环发展任务艰巨、影响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切实做好企业家创新创业事迹宣传

重点是企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工业互联网建设、“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双招双引”等,“三创”、上合示范区、自由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重大战略部署实施过程中,致力于创新创业的企业家优秀事迹;青岛市及以上权威部门、机构评选认定的优秀企业家、单项冠军,制造业百强等企业家创业创新优秀事迹。

开展形式多样的座谈等活动

要把“企业家日”的设立和“企业家宣传周”活动作为提升企业发展环境的有利契机,通过组织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创新创意活动、创业沙龙等,积极宣传学习我市《关于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调动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提高创新创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积极听取企业家代表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政府加强有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研究,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热情和参与创业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服务于企业家干事创业,促进企业家担当作为,在构建“双循环”形势下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开展“走帮服”企业活动

开展“企业家日”活动,主动融入服务企业发展,要抓关键环节,推动企业发展。通过调研、走访等活动深入企业一线,送政策、送服务,积极关注企业当前发展的实际困难和关键问题。把了解到的企业问题集中疏理,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交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落实。完善和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和部门定点服务企业联络员等制度,领导要模范走、大力帮,工作人员要积极走、尽力帮。注重营造好声势,积极为企业家加油鼓劲站台,为企业发展热心服务,改善成长环境,进一步引发社会各界对企业家成长的关心和对企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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