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12-11 14:47:32 信息来源:消费品产业处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要求,《<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建议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向专家、企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单位)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1.2020年9月,我厅就《实施细则》草案起草工作,组织省轻工联社、省工艺美术协会和有关专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建议,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建议。
2.2020年11月,我厅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两次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并通过协会向行业重点企业、行业专家进行征求意见,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建议。
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