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重点工业企业物资交通运输保障

发布日期:2020-02-18 08:48:37 信息来源: 烟台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月16日,烟台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烟台市重点工业企业物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工业企业防疫物资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复工的实际需要,全力做好重点工业企业物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由企业将需求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审核后将《山东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调拨单》转交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对于煤炭、油气、化工、机械设备、农资等重要工农业生产物资和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以及复工企业急需使用的紧缺物资,由企业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式样,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打印,自行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享受优先通行政策。重要工农业生产物资和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以及复工企业急需使用的紧缺物资运输车辆在市区通行时,在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模块,办理货运车辆进市区临时通行证。

为进一步强化物资交通运输保障落实,通知强调,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做好车辆及人员在我市期间的跟踪防疫和管控工作,确保全过程无缝衔接不断档。各县市区政府承担监管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所有物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落实消杀、通风工作,保持车辆内部整洁卫生,原则上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有特殊情况需要离车,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由专人监督。市工信、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做好防疫检查的同时,优先保障重要、紧缺物资车辆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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