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07 16:16:06 信息来源: 科技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起草《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从2019年12月份开始,经过广泛调研,我厅研究起草了《指南》(草案),并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各市工信局、相关专家、代表性企业意见。

(二)2020年1月、2月份,征求了各市工信局、有关专家、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1条,集中体现在“机构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指标高;“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研发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因研发机构建筑面积偏大,一般企业难以达到,建议面积根据企业类别进行划分界定;“机构研发费用支出每年不低于300万元”,建议对数额进行调整;“拥有授权专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建议修改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在总则中增加《指南》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将认定条件能够客观量化,如无法量化建议去掉或者更换等,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收。

(三)2020年2月20日至26日,在省工信厅网站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收到山东骏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意见建议3条,经认真研究吸收了意见,对《指南》进行充实。

(四)2020年2月28日,征求了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等单位意见,未收到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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