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中赢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7 16:52:15 信息来源:民爆器材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9日,有举报称潍坊中赢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未经批准建设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氯化氰生产设施并开工生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2月21日正式立案。经查,潍坊中赢化工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省工信厅于2020年3月19日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工信罚告〔2020〕1号);于2020年4月1日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工信罚决〔2020〕1号)对其违法建设监控化学品设施的行为处1.5万元罚款。

潍坊中赢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日缴纳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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