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06 14:27:12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为加强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队伍建设,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征集工作。请应征企业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应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智能化技术改造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为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诊断咨询服务和系统性解决方案,拥有2个以上独立完成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成功案例和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服务商企业。
(二)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率先在所属行业领域成功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愿意将模式复制推广到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应征服务商要求
(一)应征企业应确保其填写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因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而可能导致的任何不良后果。
(二)应征企业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①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三、应征程序
(一)省工信厅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17:00前向注册地所在设区的市工信部门或向所在省级行业协会,提交《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式3份)。
(三)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分别对应征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应征企业名单,2020年5月25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名单连同《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式1份)一并报送省工信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联系人燕乐政,电话0531-86901929,电子信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06室。
(四)省工信厅对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报送的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省工信厅拥有征集活动最终解释和决定权,对公示无异议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予以建档立库,形成“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库,在政府网站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市、本协会应征服务商企业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参与此次应征活动。
(二)抓好资质审核。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要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应征企业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应征企业的专业特长、成功案例、服务行业领域等情况,对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实行分行业入库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本市、本行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
(三)按时上报名单。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对应征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对审核合格企业建库管理的同时,要按时向省工信厅报送应征企业审核确认名单、信息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