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15 09:45:53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6月14日发布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山东省将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在前一阶段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突出对通过人员密集区域的道路通行路况、车辆行驶速度,以及限行和禁行线路、区域及时段的检查;突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违规通行和风险外溢。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为整治重点,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截至去年底,山东省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770家、运输车辆3.4万多辆(其中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330多辆),加上异地运营车辆,高峰时每天约有6万辆在省内道路行驶,安全管理稍有疏忽,这些车辆就会成为“运动中的不定时炸弹”。当前山东省正从源头防范抓起,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今年6月底前,各市的示范县(市、区)要完成示范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前,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日照、滨州6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市以及27个重点县,要全面建成和运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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