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集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24 17:33:29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2020年1月,在认真研究2020年1月国家三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我厅开始着手起草工作,并在起草过程中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协会、代表性企业、行业专家进行了意见征集,经研究吸收形成《通知(草稿)》。

(二)2020年1月14日,向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因疫情此项工作暂时中断,6月2日,我厅又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进行了再次征求意见,并在6月5日召集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4个省直部门、行业协会、3家行业企业进行现场座谈讨论。2次征求意见共收到11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一是各部门任务分工与各职能存在一定出入,二是部分文字表述不够统一规范,三是无碘盐组织供应形式存在一定争议,四是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分公司销售凭证问题。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合理吸收。

(三)2020年5月29日至6月5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1条,主要集中在:一是省内未加碘食盐组织供应形式,二是外省食盐批发企业资质管理问题,三是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分公司销售凭证问题,四是散装食盐销售问题,五是山东省盐业协会在我省行业管理工作中的定位问题,六是散装食盐销售和食盐零售单位管理问题。以上反馈意见经协商部分采纳。

(四)2020年6月22日,《通知》送有关部门会签,6月23日,厅长办公会对《通知》进行讨论,同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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