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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7-20 18:02:09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纺织服装业转型升级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纺织服装产业的关心关注。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山东银保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纺织服装产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省纺织服装行业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科技、时尚、绿色为主攻方向,不断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升级。当前,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内国际疫情影响,我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形势非常严峻。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尽快出台高质量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纺织服装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厅正在起草《关于加快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意见编制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对标国际一流,以构建新型产业生态系统为主线,以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引导,创新金融模式
(一)加大监管政策引领。一是大力支持纺织行业新旧动能转换。2016年,原山东银监局印发《山东银监局关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鲁银监发〔2016〕25号),构建实施“分类分策”机制,将22个重点工业行业转型升级企业(其中包含纺织服务业)纳入银行机构“优先类”予以信贷支持。2018年,原山东银监局和原山东保监局印发《山东银监局 山东保监局关于辖区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鲁银监发〔2018〕19号),提出21条支持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支持传统产业包括纺织行业提质增效。针对您建议中提出纺织行业企业贷款难问题,山东银保监局将持续推进以上政策落地实施。您对纤维材料领域的莱赛尔纤维、石墨烯纤维和碳纤维,应用智能化和互联网技术的纺织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建议,山东银保监局将持续大力支持辖区银行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的信贷支持。同时,疫情期间,山东银保监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贷款业务资金接续工作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20〕33号),重点为企业到期贷款接续做出了具体安排。二是着力支持民营小微纺织企业。针对纺织服务业中的主体—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山东银保监局提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六不要六要”原则,强化政策公平,明确要求银行机构不要有所有制歧视,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信贷供给不足问题。
(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外部投贷联动。鼓励辖区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先行先试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探索与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相关机构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二是持续开展续贷业务。建议中提到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山东银保监局一直以来积极推动,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指导意见》《山东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奖励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支持辖区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创新银企对接方式。打造我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充分挖掘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建立线上风控模式,通过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信用贷款,实现企业纳税信息向银行信用信息的转化。四是继续推动落实好纺织服装行业有关扶持政策。以民营、小微纺织企业为着力点,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打造银税平台线上对接+百行进万企线下对接“双轮驱动、并行推进”的立体化银企对接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扶持力度
(一)加大对行业企业扶持力度。按照手续最简、效率最高原则,完善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创新扶持政策,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指导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给予支持。持续拓宽创新平台功能,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专业孵化器等产学研用对接交流平台,吸引创新人才,凝聚创新资源,提升全省纺织服装行业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发挥我省纺织服装领域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创意设计平台作用,引领带动行业创新能力提升。
(三)强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资源整合、技术融合,鼓励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合作,加速推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提高产业创新增值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密切跟踪纺织服装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积极促成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科技成果落地应用。
(四)加大行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对纺织服装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双招双引、省重大项目,推动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省级重点项目从土地、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推动落实创新平台扶持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类企业、科研院所建设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升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增强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推进时尚化提升,优化纺织服装时尚化发展环境
(一)推进产业时尚化发展。依托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打造“时尚山东”品牌,支持青岛、济南、威海时尚城市建设,构建具有时尚策源地属性的“文化高地”与“时尚硅谷”。适时组建“山东时尚产业研究院”,进一步汇聚时尚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和引进时尚设计领域知名机构、知名赛事和高端人才,集聚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影响力的时尚“大师、大事、大牌”。鼓励企业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时装周、产业论坛、设计大赛等,对接国际流行趋势前沿。
(二)提升产业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以消费升级引领产品个性化、时尚化、多样化、品质化发展,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引进具有明显带动效应的优势时尚创意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建成一批业态集聚、产业链生态良好的时尚产业发展园区。鼓励龙头企业整合国际优势资源,积极与国际知名设计公司、顶级设计师开展合作,着力打造国际品牌。
(三)办好省内大型时尚时装展会大赛。学习借鉴江苏、广东、大连等地办展经验,不断完善我省时装展会布局、扩大展会规模、发挥地区特色,集聚各类有效资源,办好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中国济南国际时装周、中国滨州国际家纺大会、迪尚杯全国服装设计大赛等展会赛事,促进本土纺织服装产业接轨国际设计理念,加快从生产制造到品牌设计的产业升级进程,促进我省纺织服装产业时尚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