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盐业改革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11 08:40:27 信息来源:菏泽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菏泽市工信局按照《菏泽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食盐领域市场竞争,营造健康繁荣的食盐市场环境创造了条件。

一、成立盐业科,专项负责盐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改革方案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业务科室,积极落实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以及盐资源开发审查、制盐许可证核发和盐产品经营企业设立审批等相关职责。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不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利于市场各类主体自由竞争的、不利于人民群众生产消费的各项旧有政策规定全部清理废除。严格按照新法律法规办事,同时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科室之间协作,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食盐监管信息化水平,及时监测市场信息,规范市场运行。

二、精简统一,提高执法效能。从现有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中挑选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法律素养过硬的精干力量,组建专业盐业执法队伍。盐业执法重点聚焦违背改革精神,排斥民营市场主体,试图形成食盐价格联盟,垄断食盐市场的行为,坚决破除过去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食盐专营体系,确保全市盐业市场环境公平公正、健康有序。

三、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兼并从组等特定方式参与食盐定点批发业务,保护民营食盐零售企业、小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在市场上的合法权益。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我市食盐定点批发业务,对有参与意向的民营企业,积极与我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沟通协调,尽力促成民企参股,联合经营,做大做强我市盐业批发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取消食盐批发零售企业在本地流通、销售加碘食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允许市场存在不超过10%的加碘盐。同时放松对小工业盐的生产销售限制,允许民企自由进出小工业盐生产销售领域。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产品优、信誉好的带有民营背景的食盐批发销售企业,进一步丰富群众对各种食盐品种的需求。

四、食盐储备采购渠道多样化,将民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纳入食盐储备采购企业名单。根据《食盐专营办法》(2020年版),我局配合省工信厅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制度,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在向省工信厅推荐食盐储备定点生产企业时,不看企业性质,不设歧视性条款,国营、民营一视同仁,将企业实力和信誉作为唯二的选择标准。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