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8 10:56:27 信息来源: 服务体系建设处
鲁工信服〔2021〕22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省有关单位:
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4号),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2018年度省级示范平台开展申报工作。各市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并提出推荐意见。省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请各市于11月2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附汇总表)、推荐表、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表格和申报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
联系人:杨霖,联系电话:0531-51782706
电子邮箱:fwtxjsc_sgxt@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8日